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构建立体的软件法律保护体系

2024
03-21 15:38

(部分咨询收费)
直线:139 2652 7105
咨询:0755-2500 0007
咨询:0755 8696 0099
邮件:zhenjie@ipcoo.com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软件产业基地5栋C座1002A

软件著作权保护的一般模式   

计算机软件作为一种新型的智力产品,用什么方式进行法律保护,在世界上引起了20多年的争论。美国刚开始适用专利法保护,1972年菲律宾率先将软件列入著作权保护对象,美国在1976年、1980年两次修改著作权法,确认软件适用著作权法进行保护。也有的国家综合著作权和专利法的内容制订独特的软件保护制度,用著作权法保护软件基本成为世界通例。   

现在,有些国家又开始用《专利法》保护软件,美国、日本、欧洲等发达地区已经开始重新修改各自的专利审查指南,增补了许多有关商业方法软件发明的审查指导意见,三方专利局已不再注重软件可专利性问题的讨论,而是更多关注和讨论软件发明的具体判断标准,即专利审查的第二道门槛:专利三性的问题。欧盟委员会批准了对欧盟软件专利指令进行的有争议的修改,为在欧洲广泛申请软件专利铺平了道路。   

目前存在的软件法律保护方式各有利弊。计算机软件的法律保护途径应当和软件的法律本质相适应。为此,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一些国家都曾对软件保护进行过单独立法的尝试。应该说单独立法保护软 件符合软件本身的特点,是未来立法的必然趋势。
 

在我国现有法律体系下,寻求软件法律保护的最大化: 构建立体的计算机软件保护体系 

(一)著作权法保护

《著作权法》第三条直接将软件作为作品的一个类型加以保护,《软件保护条例》也是根据著作权法来制订的。但是并不排除软件可以适用其他法律来保护。 目前,对软件的保护途径大致有《著作权法》、《专利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   (一)著作权法保护   

著作权法保护软件是软件著作权保护的主要方式,一般来说取得著作权应当具有独创性,但是独创性的要求非常之低,几乎可以认为只要是自行开发的软件都可以认为具有独创性,我们可以这样说,在我国几乎任何独立开发的软件都可以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   

著作权法进行软件著作权保护具有下列优点:著作权是自动取得的,一旦完成,不管是否发表即享有著作权,不需要经过任何的申请,没有任何的审批程序。   

《著作权法》最初是为保护文学、科学和艺术作品,而不是为保护非常具有实用性的软件设定的。因此,采用著作权法保护软件难免会有先天性的不足:   

1.著作权法只保护形式不保护思想内容,体现在软件上,只保护软件的源程序及文档,不保护软件的算法及处理问题构思和方法,而软件的精华和价值却主要体现在算法及处理问题的构思与方法 上。著作权法只保护形式,这就使得人们用同一思想却用不同的程序语言和运算技巧编制同一运行环境下实现同一功能的程序的行为无法被认定为计算机软件侵权;

2.著作权法禁止他人非法复制著作权作品,但不禁止用作品中描述的方法去操作运用。软件开发的目的在于投入操作过程,其价值不在于翻阅、浏览、欣赏,而恰恰在于实施。所以,在此意义上,软 件相当于科技成果而非作品,就此而言,著作权法保护软件既无力又勉强。   

(二) 专利法保护   

专利法保护内容而不保护形式,这正好与著作权法形成互补,著作权法不能保护的软件算法及思想内容,正好是专利法保护的内容。   

软件一经授予专利,保护程度相当高,开发者对其享有独占性,他人不得利用该项软件产品的设计原理和有关技术。某些软件一旦被授予专利,程序员们就很难绕得开,他们面临的将是一个专利雷区,只有支付专利许可费才能开发软件,拥有专利权的软件仅仅依靠专利许可证的发布就可以获得盈利。   

适用专利法进行软件著作权保护需要注意的问题   

1.并不是所有的软件都可以取得专利法的保护,取得专利保护需要符合比较严格的条件,即“三性”: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大多数软件具备不了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的特点,即是大多数的软件是不可以申请专利的,不适用专利法的保护;   

2.申请专利需履行复杂的手续,审批需要两三年的时间,对市场生命周期比较短的软件是不适合的;   

3.申请专利是需要支付费用的,而且获得专利权后,每年还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对于经济价值不高的软件也不太适合;   

4.申请专利,其技术材料是对外公开的,对软件而言是要开放源代码的,这对开发者来说是极不愿意的。   

(三) 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   

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软件著作权保护,主要是通过保护软件中的商业秘密来实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 和经营信息。软件中往往包含着开发者的一些发明创造、技术诀窍和关键信息,开发者采取了保密措施,则该软件就成为商业秘密而受法律保护。   

采取商业秘密来保护软件有如下优势:

1、商业秘密的保护范围比较宽泛,它既保护软件的表现形式,又保护软件的算法及思想内容;2、不需要办理登记手续,不需要支付费用;3、保护期限是不受 限制的。  

对于正在开发的软件极适合商业秘密来保护,对于向特定客户专门开发的软件适合可以通过在软件使用许可合同中约定商业秘密保护。对大批量销售的软件,这种保护方式很难行得通。 商业秘密要求权利人必须采取了保密措施才能构成商业秘密,保密措施很多,只要体现在对内和对外方面,对内部员工要求签定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对外部接触软件者或用户提出保密要求、要求 承担保密义务等。   

(四)其他方式   

其他方式包括商标法保护,海关保护等这里不详谈。   

软件具有多重属性,既是作者的思想表达方式(即作品),又是一项技术方案。它既有作品的“文学性”,又具有工业产品的“实用性”,软件的这些属性绝不是对立的、相互排斥的。正因为软件 本身这种法律本质的多元性,使其适用著作权法、专利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知识产权法体系的保护,这些保护措施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重叠使用,对于软件制造商,软件保护越多,其获得的商业 将更多。

--the end--
推荐阅读

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音像制品...

【摘要】 第二百一十七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行为的分析(第一部分)...

引言 信息化时代,计算机软件开发能力是国家竞争力的重要标志,我国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实行立法保护,但从司法实践来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认定是一......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行为的分析...

目录 摘要 1 引言 2 第一部分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概述 3 一、 计算机软件的特殊性及其对软件侵权的影响 3 二、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行为类型 6 第二部分 ......

如何合理选用商业秘密和软件著作权保护?...

如何合理选用商业秘密和软件著作权保护? 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往往在主张对计算机 软件著作权保护 的同时,还主张对 商业秘密的保护 ,因此特别要注意区分哪......

著作权法保护商业数据的力度与范围...

【摘要】 著作权法的保护力度比较强,具有排他和独占的效力。其保护的范围也比较广,包括了4项精神权利和13项财产权利,还包括了邻接权等权利。从举证责任角......

通过案例浅析著作权保护的实际应用...

【摘要】 商业数据欲使用著作权的保护方法,那么商业数据库的独创性的要求就会很高,而人工智能越发展,数据库的独特性也会越来越淡化,很难满足独创性的要求......

商业数据是否可以汇编作品进行著作权保护?...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规定了数据的汇编作品。人工智能下的商业数据是在海量数据,甚至非结构性数据中找到属于所需要数......

关联企业证据是软件著作权权属纠纷案的关键...

【摘要】 实务中,员工在服从企业工作安排中产生的工作成果一般认定为职务作品,因此如果员工未经公司许可情况下直接使用该工作成果时,企业往往会首先确认该......

上海法院案例点评游戏软件著作权该如何认定?...

【摘要】 首先,计算机编程形成的计算机程序及相关文档可以作为计算机软件受到 著作权保护 。其次,涉案游戏中涉及的故事情节、形象、图片、音乐等资源如果具......

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能证明软件是否完成吗?...

【摘要】 我国 软件著作权 登记仅仅作形式审查,即审查材料是否符合国家要求,例如申请表填报、源代码格式、设计说明书格式等是否规范,并不需要对提供的软件......

全流程服务

我们用八年经验积累服务每一位朋友

软件著作权侵权证据调查

侵权证据调查
固定民事侵权\刑事立案证据

软件源代码司法鉴定

司法鉴定
预鉴定提高鉴定精准度

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罪公安报案立案

侵犯著作权罪公安立案
通过公安立案严厉打击刑事犯罪

网站主页
咨询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