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持有软件经员工改编后的权利归属?

2024
03-21 15:38

(部分咨询收费)
直线:139 2652 7105
咨询:0755-2500 0007
咨询:0755 8696 0099
邮件:zhenjie@ipcoo.com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软件产业基地5栋C座1002A


【摘要】

我国《著作权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三条也规定,自然人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任职期间,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发的软件,该软件著作权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对开发软件的自然人进行奖励。
那么对于员工在入职一家公司之前就已经研发并持有软件,并将该软件投入公司使用后,软件的权利归属应当是何种情形?本文以原告云南官房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官房电子公司)与被告余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权属纠纷一案为例,对上述问题进行浅要分析。

【基本案情】

被告余洋于2000年期间在云南阳光糖业有限公司工作,从事糖厂系统软件的开发业务。糖厂管理系统软件开发出来后,曾在云南凤庆糖业有限公司下属的营盘糖厂推广使用。之后,被告余洋离开云南阳光糖业有限公司,于2002年6月进入原告公司工作。
2002年7月19日,原告与云南蒙自恒翔糖业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购销合同书》,约定原告为蒙自糖业公司开发糖厂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合同签订后,原告指派公司软件部经理及技术人员陈平和被告余洋等利用原告的物质技术条件承担合同项下的软件开发工作。
2003年1月17日,被告余洋向原告公司请假一个月后离开原告公司,同时被告带走了蒙自糖业公司糖厂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的软件源程序。原、被告双方为该软件源程序的所有权产生纠纷,原告遂诉至法院。

【法院裁判】

一、蒙自糖业公司糖厂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软件的除署名权外的软件著作权归原告官房电子公司所有;
二、被告余洋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官房电子公司蒙自糖业公司糖厂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软件的全部源程序;
三、驳回原告官房电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评析】

我国《著作权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三条也规定,自然人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任职期间,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发的软件,该软件著作权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对开发软件的自然人进行奖励。
本案中,被告余洋作为原告的职员,接受原告的指派,为完成原告对蒙自糖业公司开发糖厂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工程,主要利用了原告的物质条件从事软件开发,由此所开发出来的蒙自糖业公司糖厂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应为职务作品,原告官房电子公司对该软件享有除署名权外的软件著作权的其他权利。

虽然,被告认为其在进入原告公司工作前已经持有了糖厂综合系统管理软件,蒙自糖业公司糖厂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软件是在其所持有的软件的基础上稍加改进而来的。但是,一方面,被告在为原告从事开发糖厂系统软件时,双方并没有就软件的著作权进行约定。另一方面,蒙自糖业公司糖厂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即便如被告所述,是在被告所持有的原来的糖厂管理系统软件基础上改进的,也说明蒙自糖厂系统软件是根据蒙自糖业公司的具体生产经营情况对原有的糖厂管理系统软件进行改编而形成新的糖厂系统软件

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二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如前所述,被告对原有糖厂管理系统软件进行改编的行为属职务行为,因此,作为改编作品的蒙自糖厂系统软件的著作权应为原告享有。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被告持有该软件源程序而不归还原告的行为已构成对原告软件著作权的侵犯,妨碍了原告正常行使该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被告应当对此承担返还原告该软件源程序并赔偿经济损失等相应的民事责任

但由于原告未能就其所受经济损失向法庭提交相关证据,故法院对原告主张赔偿经济损失的诉讼请求法院未予支持。
综上所述,原告对蒙自糖业公司糖厂综合信息管理系统软件享有除署名权外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原告主张被告返还该软件源程序的诉讼请求法院未予支持。对于原告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的诉讼请求法院未予支持。

欢迎您就软件著作权法律保护更多问题咨询咨询热线:13926527105
 
 

--the end--
推荐阅读

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音像制品...

【摘要】 第二百一十七条 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行为的分析(第一部分)...

引言 信息化时代,计算机软件开发能力是国家竞争力的重要标志,我国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实行立法保护,但从司法实践来看,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行为的认定是一......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行为的分析...

目录 摘要 1 引言 2 第一部分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概述 3 一、 计算机软件的特殊性及其对软件侵权的影响 3 二、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侵权行为类型 6 第二部分 ......

如何合理选用商业秘密和软件著作权保护?...

如何合理选用商业秘密和软件著作权保护? 在司法实践中,当事人往往在主张对计算机 软件著作权保护 的同时,还主张对 商业秘密的保护 ,因此特别要注意区分哪......

著作权法保护商业数据的力度与范围...

【摘要】 著作权法的保护力度比较强,具有排他和独占的效力。其保护的范围也比较广,包括了4项精神权利和13项财产权利,还包括了邻接权等权利。从举证责任角......

通过案例浅析著作权保护的实际应用...

【摘要】 商业数据欲使用著作权的保护方法,那么商业数据库的独创性的要求就会很高,而人工智能越发展,数据库的独特性也会越来越淡化,很难满足独创性的要求......

商业数据是否可以汇编作品进行著作权保护?...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以下简称《著作权法》)规定了数据的汇编作品。人工智能下的商业数据是在海量数据,甚至非结构性数据中找到属于所需要数......

关联企业证据是软件著作权权属纠纷案的关键...

【摘要】 实务中,员工在服从企业工作安排中产生的工作成果一般认定为职务作品,因此如果员工未经公司许可情况下直接使用该工作成果时,企业往往会首先确认该......

上海法院案例点评游戏软件著作权该如何认定?...

【摘要】 首先,计算机编程形成的计算机程序及相关文档可以作为计算机软件受到 著作权保护 。其次,涉案游戏中涉及的故事情节、形象、图片、音乐等资源如果具......

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能证明软件是否完成吗?...

【摘要】 我国 软件著作权 登记仅仅作形式审查,即审查材料是否符合国家要求,例如申请表填报、源代码格式、设计说明书格式等是否规范,并不需要对提供的软件......

全流程服务

我们用八年经验积累服务每一位朋友

软件著作权侵权证据调查

侵权证据调查
固定民事侵权\刑事立案证据

软件源代码司法鉴定

司法鉴定
预鉴定提高鉴定精准度

侵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罪公安报案立案

侵犯著作权罪公安立案
通过公安立案严厉打击刑事犯罪

网站主页
咨询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