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反向工程著作权/版权保护的违法界定标准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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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算机软件反向工程的合法性,一直是计算机软件知识产权保护中争议较大的问题。从国际版权保护的基本原则来讲,只有计算机软件思想、概念的表达形式 (Expression of idea)受著作权法的保护,而不是思想、概念本身。从他人的计算机软件产品中还原出的思想、概念,再以该思想、概念为基础进行新的表达,原则上应当不构成对他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侵犯。问题在于这两种表达之间往往存在不同程度的相同或相似。事实上,还原工程较难做到只利用原软件的思想和概念,而不利用思想和概念的表达,这就是导致争议的关键所在。
 
   计算机软件反向工程(Reverse engineering)也称为计算机软件还原工程,是指通过对他人软件的目标程序(可执行程序)进行“逆向分析、研究”工作,以推导出他人的软件产品所使用的思路、原理、结构、算法、处理过程、运行方法等设计要素,作为自己开发软件时的参考,或者直接用于自己的软件产品中。其目的一般是分析研究程序的功能特性、诊断和排除原程序中存在的错误、开发原程序的附属产品或兼容产品(包括功能相似产品),再就是分析某一程序是否侵害其他程序的著作权,提供研究报告,供法院裁决时参考等。

    事实上,在计算机软件开发的过程中,为了保障计算机系统的兼容机会,就同一功能进行移植性开发是必不可少的。因此,就他人计算机软件产品进行反向工程进而分析其功能、算法、结构等设计要素,把它用于自己准备开发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拓展思路、发现问题和进行成本核算等,在计算机软件业是常见的行为。计算机软件的反向工程如果运用得当,还可以为计算机软件产业的法律诉讼提供技术支持。
 
    目前,法律界有人主张,未经授权,对他人计算机软件进行反向工程将构成对该软件著作权的侵害。其主要观点是:

(一)把他人计算机软件的目标程序通过反编译和反汇编(Decompilation)还原成该软件的源程序,并打印在纸张上以便阅读分析,是反向工程不可避免的步骤,它构成对该目标程序的复制行为;
(二)通过反向工程对他人计算机软件源程序进行分析,将获得该程序的处理过程和流程图,而处理过程和流程图是该程序的演绎作品,这是演绎他人作品的行为;
(三)从反向工程对他人计算机软件的使用行为的目的和后果来看,具有明显的商业性且严重影响该软件的市场销售和使用价值。
 
    也有人认为,应该不禁止人们通过反向工程对计算机软件进行分析而得到其思想。既然计算机软件是作品,反向工程实际上只是计算机软件的合法复制品所有人对其进行阅读和理解的使用方式,其合法性是毋庸置疑的。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合理、谨慎地运用反向工程,可以推动创新、打破垄断、活跃经济,帮助维护经济社会的进化规则。

    一直以来,国外学术界对反向工程进行了大量的研究。美国加州伯克利大学的 Pamela Samuelson教授和Suzanne Scotchmer教授合作发表的关于反向工程的研究专著《反向工程的法律和经济》(《THE LAW & ECONOMICS OF& nbspREVERSE ENGINEERING》),被认为是对反向工程里程碑式的研究总结。其开篇第一段话这样说道:“反向工程是一种从人造物品中提取技巧和知识的过程,这种做法被接受和实践已经有很长时间。律师和经济学家认可反向工程是获取这些信息的恰当手段,即使其意图是制造一种产品并从被反向工程的厂商手里夺取客户。既然有这一共识,过去几十年里反向工程所遭受的非议是令人吃惊的。”这说明学术界已经接受了反向工程。
 
    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三条第㈠项规定:“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以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同一计算机程序的源程序和目标程序为同一作品。”按照这一解释,笔者认为,计算机软件的合法复制品所有人可以不受任何限制地对源程序进行反向工程。但其目的应受到限制。即反向工程是否构成侵权应该主要看反向工程的目的。如通过反向工程对源程序进行分析、了解后,只是吸取其设计思想,就不应该认为是侵权。如果将反向工程获得的信息应用于以下方面:(一)用于独立开发计算机软件取得兼容性以外的目的;(二)传播他人,除非为取得独立开发的计算机软件的兼容性所必须;(三)用于开发与该计算机软件的表达形式具有实质性相似的计算机软件或为任何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则构成著作权的侵权。
 
    即使这样,一般情况下,计算机软件反向工程也是违法的。理由是:(一)一般商家都会在其销售的计算机软件产品包装盒上印有版权信息,其中含有禁止用户采用各种形式对该计算机软件进行反向工程的条款,用户一旦购买,就意味着要接受所有条款,当事人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受合同法保护。因此,再对计算机软件进行反向工程就会违反购买软件时承诺的合同义务。(二)网络上下载的共享软件或者免费软件,在安装时也会提示一些信息作为安装计算机软件所必须接受的协议条款,其中也含有禁止进行反向工程的内容,只有同意所有条款才能够继续安装。实际上,这已经是计算机软件行业一种特有的保护形式了。

   计算机软件反向工程合法性的条件要素分析: http://ruanjian.0755lvshi.cn/qinquansusong/20140324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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